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中《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个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西安工程大学关于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3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生范围
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下简称“我校学生”)。
二、申报资助对象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对象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我校学生。
(二)退役复学国家教育资助对象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我校就读、服兵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三)士官国家教育资助对象为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我校学生。
(四)退役士兵国家教育学费资助对象为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
(五)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六)下列学生不享受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直招军士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军士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一)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
自2022年1月24日起(入伍时间),本专科生每生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二)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标准:
原则上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3300元/学年标准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不必进行困难认定)。如因原建档立卡家庭或其他特殊困难情况,申请享受更高档次本专科国家助学金,需通过困难生认定,并提交情况说明。
四、资助期限和年限
1.入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
2.入伍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专科、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五、材料报送内容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附件1:2023年度陕西省地方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明细表》或《附件2:2023年度陕西省地方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明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学生具体纸质版申报材料(详见《附件7:西安工程大学办理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提交材料明细(学生版)》,以下均简称“学生具体纸质版申报材料”)
(二)退役复学国家教育资助
《附件3:2023年度陕西省地方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明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学生具体纸质版申报材料。
(三)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
《附件4:2023-2024学年陕西省地方高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明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学生具体纸质版申报材料。
(四)直招军士(原士官)国家教育资助
《附件5:2023年度陕西省地方高校直招军士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学生具体纸质版申报材料。
(五)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
《附件6:2023-2024学年陕西省地方高校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学生具体纸质版申报材料。
六、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版材料交至金花校区机电楼308办公室审核;
电子版明细表发送至:20230215@xpu.edu.cn(文件命名为“姓名+文件原名”,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补助材料”)。
七、咨询方式及地点
地点:金花校区机电楼308办公室
电话:029-83110307 18209298350(张老师)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9月5日
附件:
1.《附件1:2023年度陕西省地方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明细表》
2.《附件2:2023年度陕西省地方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明细表》
3.《附件3:2023年度陕西省地方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明细表》
4.《附件4:2023-2024学年陕西省地方高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明细表》
5.《附件5:2023年度陕西省地方高校直招军士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6.《附件6:2023-2024学年陕西省地方高校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7.《附件7:西安工程大学办理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提交材料明细(学生版)》